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,规范政府投资行为,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,有效地发挥政府性资金投资的作用,保证工程质量,控制工程造价,提高投资效益,我市根据《清远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市实际,草拟了《连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。
为确保公众对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与,充分发扬民主,反映民意、集中民智,增加工作透明度,现将《连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在连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,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。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,于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5月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、传真或信函的方式,将意见反馈到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。
电子邮箱:lzfgjtzk@126.com。
传真号码:0763-6318362。
邮政编码:513400。
地址:连州市湟川中路45号十楼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。
附件:连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.pdf
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
2018年4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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